各中小学、总校、局属其它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办发(2005)48号)要求,按照通辽市科尔沁区职改部门的部署,我系统二OO五年教师系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将于五月上旬完成。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注重使全体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档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1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满4年:
(三)高中教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初中和小学教师获得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满5年,并取得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满5年;
(四)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任教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不满5年,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满5年,并从事中学教学工作满20年;或初中、小学教师任教后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不满5年,但取得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满5年,并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22年;
(五)高’、初中教师分别取得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和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满7年,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满5年;或高、初中教师分别取得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和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不满7年,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满5年,并从事中学教学工作满24年。
二、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的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如果符合下列第一、二条,并符合第三、四、五条中任意一条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一)任中级职务以来,完成了3年以上的任课教学工作量;
(二)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年被评为优秀档次;
(三)获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四)获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五)获自治区优秀教师或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被评为盟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经严格评选产生的,下同);
(六)被评为自治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同时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三、关于业绩成果:
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二条,并具备其他三条中的一条。
(一)教育效果显著。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工作,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在保护和培养学生个性及创造性思维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或学科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学生德、智、体各方面都得到良好发展,学生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所带班级、中队被评为盟市级以上先进集体,或所辅导的活动小组、兴趣小组在参加盟市级以上比赛、竞赛中成绩优异,或本人被评为盟市级以—上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课外辅导教师。
(二)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和很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对本学科学习兴趣浓,积极性高(本人和学校用具体事例材料说明);
(三)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某一方面的研究工作,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学校教师须有一篇(部)以上的文章(著作)发表在自治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或由正式出版社出版,或被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评为三等奖以上奖项。镇(苏木)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有两篇以上的文章发表在盟市级以上学术刊物或被盟市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评为三等奖以上奖项。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的人员,须有三篇以上的文章发表在自治区以上学术刊物上或由正式出版社出版,或被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评为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有五篇作品发表在盟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或被盟市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评为三等奖以上奖项;
(四)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体育教师)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四、完成课时量的要求:
(一)普通中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等学科教师每学年任课时数不得少于280课时,其他学科教师不得少于350课时;
(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每学年任课时数不得少于210课时,文化课教师每学年不得少于280课时。实习指导课可以减半计入任课时数:
(三)小学教师,每学年任课时数不得少于420课时;
(四)盟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每学年在学校听课、做示范课、指导教师备课的时间不得少于60课时。旗县以—F教研人员不得少于80课时。
(五)兼课的学校领导、少先队辅导员等学校行政人员,每学年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年课时数的2/3。
四、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的使用。
按内人发(2004)47号,通人劳职(2003)158号文件执行,凡按文件规定未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考试成绩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准申报职称。符合规定在同一级别长期有效。
五、几个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党校学历的问题:党校学历在参评教师系列职称时不予承认。
(二)凡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单位审核同意上报职称人员,均应经单位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七天。并将公示结果一并上报教体局人事股。未有公示结果及公示期间有反映不能核实清楚的,不准上报。
(三)业绩成果和任职时间计算至2005年4月。
(四)其他未尽事宜,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新修订的专业按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六、报送材料时间:
各单位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务于五月九日报到教体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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